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强制三者险规范的有效推行,现或有关需要公告如下:
1、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条例》颁布的各项筹备工作
中国保监会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拓展《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起草和研究论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召集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强制三者险条约和费率原则的拟定和修改工作。现在,《条例》仍在审议当中,强制三者险费率测算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
保险业正式开始推行强制三者险规范,需要与《条例》及有关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相吻合,实行依法经营。现在,在《条例》正式颁布前,各公司应进一步做好改革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2、积极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精神,实行强制三者险规范
现在,国内近24个省市已经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自5月1日《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推行起,统一的强制三者险规范将在国内予以推行。为积极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精神,达成《道路交通管理法》》推行后与《条例》颁布前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衔接,5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暂时根据各地现行做法,使用公司现有三者险条约来履行《道路交通管理法》》中强制三者险的有关规定和需要,待《条例》正式颁布后,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统一在全国推行。除此之外,在《条例》颁布前,暂不实行强制三者险保险标志的有关规定。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大与交管部门的交流与协商,积极借助现有资源拓展三者险业务。
3、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强制三者险宣传工作
强制三者险规范改革关系到广大保险买家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经营,同时也关系到整个财产保险业的稳定与进步。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从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角度出发,站在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高度,加大正面宣传和引导,为强制三者险规范改革创造好舆论环境。
一是配合各地交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法》》宣传工作,明确强制三者险规范的法律地位,正确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与《条例》推行的法律关系。
二是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稳定社会等方面宣传投保三者险的积极推动作用和意义,提升公众对强制三者险规范的理解和认识。
三是从稳步推进强制三者险规范改革、越来越健全有关法律法规配套规范建设的角度,向公众做好暂时用商业三者险条约的讲解工作。
四是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如遇有关法律宣传讲解方面的困难,需要请示总公司,不能任意向媒体披露不当之词。